▲熊熊大火把公交车烧得“体无完肤”。图/网络视频截图
行驶中的公交车突然起火,致2死5伤,原因竟是乘客将锂电池电瓶带上了车。
据报道,8月20日中午,在104国道江苏南京花旗营段,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南京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致2死5伤。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当日下午,涉事公交路线暂时停运,具体恢复时间有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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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视频画面可以看到,熊熊大火把一辆公交车烧得“体无完肤”。可以想见,身处公交车中的人当时经历了怎样的慌乱和生死逃亡。而其罪魁祸首,竟然是被乘客违规带上车的锂电池电瓶。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而电瓶就是明令禁止带入公共交通工具的易燃易爆物品。
单就锂电池而言,也属于限制道路客运车辆携带和托运的物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对此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锂电池电瓶压根儿就是不允许带上公交车的。
锂电池既是可燃物又是引火源,一旦发生碰撞、挤压、过充和短路等情况,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把锂电池电瓶带上公共交通工具,就如带其进楼乘电梯一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其风险系数更高。
现实中,基于锂电池电瓶重量轻、易携带的特点,总会有人图一时省事,携带锂电池电瓶进入室内充电,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不在少数,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是每每让人心痛。
此次因在公交车上携锂电池电瓶引发的火灾,再次用血的教训提醒公众:安全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在安全规定面前,侥幸心理、麻痹心态更是要不得!
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乘客并不知道携带锂电池电瓶不能坐公交。从新闻报道中可知,此次事件中,乘客是将锂电池电瓶放入背包中上车,公交车司机当时并未发现。这个细节其实正暴露出了城市公交车存在的安检漏洞。
据报道,涉事城际公交,乘客只有在始发站坐车需过安检,中途站点上车,或从南京林场站返回,都不需要安检。而这几乎是我国城市公交车运行的常态。
目前,我国城市普通公交系统车站都是开放式,上下车较随意,且城市公交车班次多、停站多、没有相对封闭的运行环境,也难以设置类似机场、火车站、地铁甚至客运系统的安检环节。但这并不意味着,公交车面对违禁物品带来的安全风险可以“无动于衷”。
事实上,公交车上的安防措施也在不断升级中,比如车窗改成推拉式、配备了灭火器和安全锤。北京市从2013年底开始在公交车上配备公交乘务管理员,如今早已实现乘务管理员“全覆盖”,有些公交车安全员还配备了便携的安检仪器。
这些防范措施,都可以对公交车上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起到预防、避险、及时处置的作用。未来,在加强公共交通安全乘车宣传教育的同时,类似在公交车上车处设置危险物品自动检测装置等技术手段,也可以列为安防措施予以考虑筹划。
无论如何,公交的安全运行关系着市民的出行安全,类似因乘客携带违禁品导致伤亡事故的悲剧,必须尽全力规避。
在安全宣传教育上再多下些功夫,在安检设备配置上更完善一些,才能让每个生活在城市中的人都能有便捷安全的公共出行选择。而这也有赖于我们每个人遵守乘车规定,莫在安全问题上犯糊涂。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迟道华
编辑 / 何睿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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